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为确保各位老师在2023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尽快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
一、确认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二、确认内容
1.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化
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建议大家操作前先把个人所得税APP升级到最新版本。
2.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化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以下情况,您需要修改信息后再确认。
(1)2022年夫妻一方填写子女信息,2023年变更为另一方填写,2023年夫妻一方需要先删除子女教育信息,再确认;另一方填写信息即可;
(2)2022年填写的租赁合同显示“已失效”,需要重新修改租房信息,再确认;
(3)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4)2023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3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5)2023年需要修改老人信息;
(6)继续教育信息有变化的;
(7)家有新生儿的或者家有3岁以下子女,首次填写,需要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信息。
三、操作流程
一、2023年专项附加信息无变动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选择扣除年限2023,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一键确认”。
2.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二、2023年需要对已填写信息进行修改
若需修改2023年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三、2023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点击想要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项目,扣除年度选择“2023”,根据指引填写信息后即可完成添加。
四、2023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1.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页面。【填报记录】选择【查询年度2023年】。
2.点击进入想要作废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点击左下角【作废】,确认作废后,即可作废成功。
五、2023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点击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特别提醒
●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
●根据相关规定,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需于每年12月进行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咨询热线:12366,按2转接涉税咨询,然后转自然人涉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