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成绩机制及录取模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3年。
第六条 学校简介: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等为招生对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艺术创作、文化事业管理和影视传媒工作的人才为目标,是目前河南省艺术门类最为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公办艺术类职业院校。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类别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2025年39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招生计划2180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科类 |
专业类别 |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艺术类 |
戏表类 |
1 |
550203 |
戏曲表演 |
30 |
6000 |
戏音类 |
2 |
550211 |
戏曲音乐 |
15 |
6000 |
表演类 |
3 |
550205 |
戏剧影视表演 |
20 |
6000 |
4 |
550220 |
现代魔术设计与表演 |
5 |
6000 |
中国舞类 |
5 |
550202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80 |
6000 |
流行舞类 |
6 |
550202 |
舞蹈表演(流行舞) |
40 |
6000 |
国标舞类 |
7 |
550209 |
国际标准舞 |
40 |
6000 |
声乐类 |
8 |
550201 |
音乐表演(声乐) |
80 |
6000 |
9 |
550207 |
曲艺表演 |
25 |
6000 |
10 |
550201 |
音乐表演(声乐)(中外合作办学) |
40 |
18000 |
器乐类 |
11 |
550201 |
音乐表演(器乐) |
60 |
6000 |
12 |
550201 |
音乐表演(器乐)(中外合作办学) |
40 |
18000 |
流行音乐类 |
13 |
550210 |
现代流行音乐 |
40 |
6000 |
美术类 |
14 |
550107 |
书画艺术(绘画) |
40 |
6000 |
15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6000 |
16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120 |
6000 |
17 |
550104 |
产品艺术设计 |
80 |
6000 |
18 |
550117 |
人物形象设计 |
30 |
6000 |
19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120 |
6000 |
20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80 |
18000 |
21 |
5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120 |
6000 |
22 |
550110 |
展示艺术设计 |
15 |
6000 |
23 |
550105 |
动漫设计 |
60 |
6000 |
书法类 |
24 |
550107 |
书画艺术(书法) |
20 |
6000 |
照明类 |
25 |
560209 |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
100 |
6000 |
摄影类 |
26 |
560212 |
摄影摄像技术(航拍) |
60 |
6000 |
录音类 |
27 |
560211 |
录音技术与艺术 |
50 |
6000 |
空乘类 |
28 |
500405 |
空中乘务 |
60 |
3700 |
普通类 |
编导类 |
29 |
560202 |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特效) |
40 |
6000 |
30 |
560204 |
影视编导(新媒体与短视频制作) |
40 |
6000 |
31 |
560213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120 |
4200 |
新闻类 |
32 |
560205 |
新闻采编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 |
80 |
18000 |
文产类 |
33 |
550402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短视频策划运营) |
80 |
3700 |
34 |
550402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全媒体运营与管理) |
40 |
3700 |
35 |
550402 |
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产业数智融合应用) |
60 |
3700 |
计算机类 |
36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5G新基建网络) |
40 |
4200 |
37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数据自动化运维) |
40 |
4200 |
38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80 |
4200 |
39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智能设备) |
40 |
4200 |
注: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2.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智能设备)专业为河南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专业。
3.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报名与志愿填报
第九条 报名与志愿填报: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25年4月15日9时至4月1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同时,请考生务必于4月19日8:00--21日18:00登录“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zs.hnys.edu.cn)完善个人信息,查看学业水平折算成绩,选择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务必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录取后能够及时、准确邮寄通知书。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登录帐号:身份证号;登录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
第六章 考试
第十条 考试须知
1.准考证打印:凡是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20日(8:00-18:00)登录学校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zs.hnys.edu.cn)在线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4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郑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4.考试科目及安排
5.文化素质考试
(1)普通高中生(有学业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进行折算。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学业成绩折算分数相加计为文化素质成绩,折算后满分200分。2025届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折算分数为:语文A-100,B-80,C-60,D-40,E-20。数学A-50,B-40,C-30,D-20,E-10分。思想政治A-50,B-40,C-30,D-20,E-10。其他考生具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折算分数为:语文A-100,B-80,C-60,D-30。数学A-50,B-40,C-30,D-15。思想政治A-50,B-40,C-30,D-15。
(2)普通高中生(无学业成绩)、社会考生(不含退役士兵)、普通中职生
文化素质考试(总分200分):在我校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主要考察考生文化课基础知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50分,思想政治50分。
(3)退役士兵
免文化素质考试。
6.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生、普通中职生、社会考生(含退役士兵)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技能测试根据专业特点由学校划分专业类别,各专业类别分别命题,满分200分。考生根据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所属的专业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2)我校单招专业分为艺术类和普通类,每类下面又细分为多个专业类别。艺术类专业划分为15个专业类别:戏表类、戏音类、表演类、中国舞类、流行舞类、国标舞类、声乐类、器乐类、流行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照明类、摄影类、录音类、空乘类。普通类专业划分为4个专业类别:编导类、新闻类、文产类、计算机类。
(3)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退役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办具体负责,考生无需向我校提交退伍材料,省教育考试院会依据“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结合此类考生所报院校,下发给所填报院校,我校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名单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及办法
第十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录取。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
1.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4月1日-2日(9:00-18: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3份、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郑东校区至诚楼108)。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2.普通考生录取办法
学校按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划定专业类别。
普通类专业:所有专业类别划定统一的文化素质合格线和职业技能合格线。对双合格的考生在同一专业类别中按总成绩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如所报志愿均未录取且同意调剂者,由学校调剂至与第一专业志愿同类别的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属于同一专业类别但成绩未达到录取线且不同意调剂者,不予录取。若考生第二及以后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所属的专业类别不同且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所属专业类别的录取线,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高者。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思想政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艺术类专业:所有专业类别划定统一的文化素质合格线,不同的专业类别分别划职业技能合格线。对双合格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成绩在同一专业类别中实行分数清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如所报志愿均未录取且同意调剂者,由学校调剂至与第一专业志愿同类别的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属于同一专业类别但成绩未达到录取线且不同意调剂者,不予录取。若考生第二及以后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所属的专业类别不同且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所属专业类别的录取线,不予录取。职业技能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高者。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思想政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
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可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章 奖(助)学金、学费
第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以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1500元、1000元和5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固定岗位根据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和上岗时间,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至500元不等的报酬。临时岗位一般以工作时长计酬,按小时支付,给予每人每小时不低于12元的报酬。
第十三条 学费: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专科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学费37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生·年。学校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学费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为:郑东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文化路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
第九章 毕业文凭
第十四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十章 监督机制
第十五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独招生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单招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71-60867559
第十一章 考生须知
第十六条 学校单招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规章制度执行,一直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始终坚持阳光招生、规范办学,从未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未以任何形式承诺预报名、收费用、包录取。提醒广大考生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信息以及我校官网(http://www.hnys.edu.cn)查询学校相关招生信息、规定和要求,切勿轻信任何虚假、违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第十二章 学校地址、咨询热线
第十七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9号。
第十八条 咨询电话:0371— 60915002,60915003
第十九条 学校网址:http://www.hnys.edu.cn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