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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河艺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时间: 2022-04-06       浏览次数: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河艺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所),校属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精神,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开展最美教师遴选活动部署,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河艺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我校教师潜心育人、默默奉献的高尚品格和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立德树人,人人争当“最美教师”,为实现我校“特色鲜明,优势突出高水平职业院校”奋斗目标,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推介范围和名额

全校范围内具有教师资格的在岗专任教师均可参加。全校共推荐产生年度10名“河艺最美教师”。

三、推介标准

(一)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爱教,优质施教,文明执教;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积极推行素质教育;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影响力;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三)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四)团结协作,改革创新。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关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扎根一线,事迹突出。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

四、推介程序

评选时间为2022年4月-5月,按推荐、初评、投票、终评、表彰五个阶段进行。

(一)推荐阶段4月中旬至4月30日)。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按照推介标准,推荐上报候选人。各部门推荐1人、各二级学院推荐2人。学校设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从相关部门组织专家,从推荐人选中预选出30名推荐候选人。

(二)初评阶段5月初)。由专家组成立评审委员会,对30名推荐候选人进行初评,遴选出20名“河艺最美教师”候选人报评选活动组委会。

(三)投票阶段5月中旬)。组委会对20名候选人进行公示,同时,开通微信平台,组织学校范围内师生投票。

(四)终评阶段5月底)。根据投票情况和专家意见,推选出10名“河艺最美教师”。

(五)表彰阶段(教师节前夕)。公布评选结果,组织颁奖仪式或在庆祝教师节相关活动中予以推介,学校宣传平台进行大力宣传。

五、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主办,学校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协办。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河艺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组委会,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推荐的各项工作,真正把那些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先进人物推荐上来。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先进人物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事迹真实突出,评价客观准确。公示结束后统一上报学校组委会,并认真填写上报《“河艺最美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3份),并附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一式3份)。推荐表要求加盖部门(二级学院)公章,且在照片栏粘贴推荐人彩色免冠照片。事迹材料要求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同时,报送《“河艺最美教师”候选人政审表》(见附件3,1份),并提供推荐人选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和工作有关的生活照片5-6张,文件大小1M以上,文件名为照片的说明文字,照片文件格式统一为jpg)。

3.学校“河艺最美教师”评选结果将作为往上一级推荐相关评选活动的基础。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于4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包含公示结果证明材料、推荐表、政审表、事迹材料、电子照片)报送至学校精神文明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人:董旭彤

联系方式:18639192979

   箱:wmxydxt@126.com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精神文明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